视频号小店准入资质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视频号小店招募的所有类型店铺
注:名词解释见《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
二、准入资质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视频号小店招募规则》情况,入驻视频号小店资质需同时满足的资质要求包括:店铺主体资质、品牌资质、类目对应行业资质等。依据店铺类型及经营类目对应行业,对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若商家申请入驻视频号小店中的本地生活行业(开通视频号小店时在系统选择“本地生活”业务类型),则准入资质要求请见《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招募规则》《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行业准入资质规则》(在本规则中合称“本地生活规则”),本地生活规则与本规则和《视频号小店招募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地生活规则为准;
2.1 普通企业店入驻资质标准
基础资质 | 资质类型 | 资质要求 |
企业主体资质 | 营业执照 | 1、入驻主体应为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企业;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 3、所售商品/选择的行业大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
法人身份证信息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人需要与入驻公司营业执照保持一致,支持港澳台、境外法人身份证明);
2、如是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加盖入驻公司鲜章。 | |
商品品牌供应链凭证 | 1、入驻时需要提交供应链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批次进货发票等),并绑定相关品牌;
2、普通企业店铺无品牌授权强制要求,但需提供完整供应链凭证,(如果入驻公司的供应链关系中供货方有品牌授权的,需一并提交供货方完整品牌授权链路)。 | |
注:所有资质文件请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入驻公司公章,公章必须为红色实章/鲜章),请务必确保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
2.2 个体工商户店入驻资质标准
基础资质 | 资质类型 | 资质要求 |
个体工商户资质 | 营业执照 | 1、入驻主体应为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企业;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需确保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 3、所售商品/选择的行业大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
经营者身份证信息 | 1、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需要与入驻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保持一致,支持港澳台、境外经营者身份证明);
2、如是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加盖入驻公司鲜章。 | |
注:所有资质文件请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入驻公司公章,公章必须为红色实章/鲜章)请务必确保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
2.3 品牌企业店入驻资质标准
基础资质 | 资质类型 | 官方旗舰店/旗舰店 | 卖场型官方旗舰店/旗舰店 | 专卖店 | 专营店 | ||
企业主体资质 | 营业执照 | 1、入驻主体应为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企业;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 3、所售商品/选择的行业大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 |||||
企业法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人需要与入驻公司营业执照保持一致,支持港澳台、境外法人身份证明)。 | ||||||
品牌资质
| 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书
| 1、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 | 1、共需提供不少于四个商标:
中/高品牌力的35类服务类型商标+至少三个品牌力为中/高的自有或授权的品牌商标 2、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 | 1、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若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 | 1、店铺内一级类目下经营的品牌至少提供2个中/高品牌力的品牌商标;
2、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 | ||
1、若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应当不侵犯其它商标专用权;且TM标不接受授权。
2、 若商标发生过转让/变更/续展,需提供最终地址和注册人和中国商标网保持一致的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3、 如经营进口商品,进口品牌需提供在中国大陆获得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证明。 | |||||||
授权书
| 1、非自有品牌的,需提供一级独占授权书;需使用模板:《官方旗舰店授权模板》《旗舰店授权模板》。 | 1、35类卖场型品牌商标,可接受自营或一级授权证明;
2、店铺内经营的品牌,可接受二级及以内的授权证明。 | 1、可接受三级及三级以内的授权证明。 | 1、可接受三级及三级以内的授权证明。 | |||
1、 若是自有品牌,则自有品牌商标权利人无需提供授权证明。
2、 若是非自有品牌,则授权材料须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完整授权链条(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3、 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则还需提供身份证/护照。 4、 不同行业授权链条层级要求见具体各行业资质要求。 | |||||||
注:所有资质文件请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入驻公司公章,公章必须为红色实章/鲜章)请务必确保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
2.4 品牌力
(1)品牌力分为三档,分别是高、中、低,主要参考了品牌的市场经营情况、品牌的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各大榜单、品牌上市情况等)、品牌的热度值(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指数、公众号粉丝数等)等多个因素。
(2)小店商家注册视频号小店时,平台会根据商家提交的品牌的品牌力开放对应可以申请的店铺类型,详见下表;小店商家在申请各类目资质时,品牌力要求详见各行业资质要求。
经营要求 | 品牌店铺类型 | |||||
品牌力 | 品牌授权类型 | 官方旗舰店/旗舰店 | 卖场型官方旗舰店/旗舰店 | 专卖店 | 专营店 | |
经营品牌 | 35类卖场型商标 | 经营品牌 | 经营品牌 | 经营品牌 | ||
高 | 自营 | √ | √ | √ | √ | √ |
一级独占授权 | √ | √ | √ | √ | √ | |
二级授权 | √ | √ | √ | |||
三级授权 | √ | √ | ||||
中 | 自营 | √ | √ | √ | √ | √ |
一级独占授权 | √ | √ | √ | √ | √ | |
二级授权 | √ | √ | √ | |||
三级授权 | √ | √ |
注:企业店和个体店在申请店铺入驻时不要求提供品牌资质;若有品牌,可以在开店完成后进行关联,无品牌力要求,但需为自营或三级以内授权。
三、附则
3.1 视频号小店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小店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小店功能。
3.3 视频号小店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小店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小店商家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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